阿联酋新法引发加密货币行业“禁令”担忧

水电费2025-11-14
摘要
阿联酋新法律将未经许可的加密货币工具定为犯罪行为,可能面临 1.36 亿美元的罚款,并危及迪拜的加密货币中心地位 。
币币情报道: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近期实施了一项重大监管改革,被加密货币开发者认为实际上等同于禁止了加密货币的自我托管。

这一变化引发了外界对迪拜作为全球顶级加密货币中心之一地位的广泛担忧。

阿联酋重写加密货币准入规则

自9月16日起生效的新中央银行法大幅扩展了许可要求。该法规定,提供哪怕是基础的加密货币工具,例如比特币钱包或区块链浏览器,未经授权向阿联酋居民开放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这项2025年第6号联邦法令在阿联酋官方公报上发布,取代了2018年的银行法,并引入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框架。

与此前的规定不同,新法对未遵守规定的行为主体施加了严厉的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分析,据吉布森·邓恩律师事务所称,第170条已将所有未经许可的金融活动定为犯罪行为。处罚包括监禁和罚款,金额从5万迪拉姆到5亿迪拉姆不等(最高可达1.36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处罚不仅适用于提供金融产品的公司,还适用于任何通过技术手段促成这些产品销售的人。

自控工具纳入许可监管范围

这是加密货币行业遭受的最大冲击。

开发者 Mikko Ohtamaa 警告称,该法律规定,未经中央银行许可,提供自托管比特币钱包、区块链浏览器,甚至是 CoinMarketCap 等市场数据工具都属于违法行为。

“你唯一可以拥有的比特币,是阿联酋中央银行允许发行的比特币。”写道,强调了该语言的广泛性。

相关条款第62条扩大了中央银行的权力范围,使其涵盖任何“参与、提供、发行或促成”金融活动的技术。直接或间接

这包括基础设施提供商、API 服务、钱包开发者、分析平台以及去中心化协议。

实际上,这意味着即使是阿联酋境外的公司,如果其产品可供阿联酋居民使用,也可能被视为违规。

对通讯和营销的新一轮打击

另一项重大转变源于第61条,该条规定广告、营销或推广可获得许可的金融活动被视为受监管行为。

这意味着,仅仅是发送电子邮件简讯、托管网站,甚至发布一条关于在阿联酋可获取的未经许可金融产品的推文,都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

Gibson Dunn指出,这项规定“实质性地扩大”了阿联酋的监管范围,将源自境外的通信也纳入监管。这对全球加密货币公司而言,构成了显著的合规风险。

这对迪拜的加密货币雄心意味着什么

过去几年,阿联酋一直致力于将自己打造为全球区块链创新中心,已建立友好的许可框架通过金融自由区,例如迪拜的VARA和阿布扎比的ADGM

然而,由于联邦法律凌驾于自由区规则之上,新的中央银行法律适用于任何地方,甚至包括迪拜对加密货币友好的司法管辖区。

尽管如此,这一最新举措与阿联酋长期以来严格的数字限制政策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 WhatsApp 通话在全国范围内仍然被屏蔽。

目前令人担忧的是,开发商、交易所和钱包提供商是否会为了规避合规风险而停止向阿联酋用户提供服务。这种模式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面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压力的司法管辖区限制自我托管权。

自该法律生效之日起,各实体有一年的时间来满足许可要求,但中央银行可酌情延长该期限。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阿联酋将发布更多法规,以明确这些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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